a bengle :: 一只笨狗

August 19, 2008

what to move

Filed under: bengle brain - if there's one — Bengle @ 1:24 am

我们在谈论建立“属灵运动”的时候,往往会和“事工”的概念做对比,一个最简单的划分是这样的:

1. 将失丧者和基督相连
2. 改变生命的门徒造就
——————-
3. 倍增门徒
4. 自产资源

一个比较被认同的看法是,当我们具有1、2的时候,这是一个不错的事工了,而只有我们开始3、4,我们才能够说我们在建立一个属灵运动。所以,一个比较强调目标导向的事工团队往往会很在意到底什么是建立运动的关键,同样的,从一般的角度来说,3往往是最被看重,相对4更作为“结果”性的一个表征,3在操作的层面更需要被满足。特别是在一个节奏更加快或者自身资源相对较少的事工模式当中(比如催化型事工或者都市型事工),强调领袖的建立和装备成为事工团队的重点。毫无疑问的,从果效出发的逻辑来讲,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在实际操作的时候,我们往往会看到一个令人失望的局面,就是我们可能拥有了少数的领袖或者潜在的领袖,然而,那也是通常我们实际拥有的全部。一个自然的反应是倍增出了问题:我们会重新来考察现有领袖的倍增能力或潜力,看他们过去的表现来判断他们是否忠实地运用了倍增的策略并努力实践。另外一种局面是我们重新从关注领袖回到关注倍增门徒的状况,当然,这个“倒退”是痛苦的,因为如果我们把现有的领袖头上的领袖“光环”拿去之后,我们所向往的“运动”的前景似乎就黯淡下来了。

我得说,在这样的时候,其实我们处于一个岔路口了。我们可以有两种的思路去反思:一种是这样的“倒退”停留在3的部分,我们会努力地去改进如何建立倍增者,或者帮助一个从倍增者而来的领袖去倍增更多的倍增者;另一种则需要继续地“倒退”,即我们要反思到一个地步,看看我们在1和2的方面是否忠心的去完成了。

可能这听起来有点过分了,但是如果再考虑一下建立属灵运动的这四个要素,我们会发现其实最大的鸿沟并不是2和3之间的,而是1、2和3、4之间。这并不是一个文字游戏,而是一个很严肃的事实。让我们重新来考察我们做事工思路:

a. 我们首先要传福音(或寻找已有的基督徒);
b. 然后是跟进帮助初信者(或者找到的基督徒)成长;
c. 伴随着事工上的挑战,我们可以开始考察他们是否有潜力成为一个可能的服事门徒
d. 在给与更多的装备和委派之后,我们会考虑挑战他们向着倍增门徒的方面发展;
e. 之后就是帮助其中的可以作为领袖的人发展领导者的能力和品格;
f. 将事工合适地转交给已发展的领袖。

经过了这样一个过程,我们期待的运动就历历在目了。那么我们如何看待这些所“做”的事情呢?几乎可以不假思索的,我们这么想:

1-a
2-b & c
3-d & e
4-f

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在遇到向“运动”前进的障碍时,我们会自觉地去回顾在发展倍增门徒和领袖方面的内容,并且尽可能在d和e两个方面去做调整。然而,我们可能忽视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这1-4是4个要素,而不是4个阶段。我们不能用a-f这些阶段性的具体的事工内容将其和1-4一一地对应起来;更不能进一步用一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式去疏通我们以为的运动的“瓶颈”。

那为什么1、2和3、4之间又是有差别的呢?不是因为它们在目的上彼此分隔,而是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发现,1、2更趋于一种微观的事工模式──从生命影响生命的角度来看,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事工──所以,在此阶段,我们更多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而3、4则更要求我们从整个事工目标群体的层面上去采取行动,在此阶段,我们会引入小组造就和帮助建立服事团队。

我们在此暂时跳出我们的事工,来考虑教会的方式。在一个植堂型教会或者拓展型教会中,我们也可以看到1-4,当然他们会有更多的比如牧养、教会圣礼等方面的内容。但教会的最大不同是,他们所有的,都是在群体层面去进行──甚至领袖的建立,往往也是以领袖培训营,而非师徒相承的方式。这是从基督的身体观念出发的事工方式,而不像我们的事工中的状况:参与者在身份上作为基督身体的一部分,但是在进行事工的时候却没有建立基督身体的观念──这个是我们在教会之外进行事工的最可能的结果。

回到我们的事工。如果我们希望建立一个属灵运动,我们不是凭空地兴起它。我的意思不是没有发起和参加运动的人,而是它会变得不那么“属灵”──发起一个属灵的(spiritual)运动,但是参加者没有可以承当这样运动的灵性(spirituality)。我们先抛开那些出于我们私欲──获得个人“成功”或者从果效而来的满足感──的原因,从关注运动因素本身的角度看──重新考虑我们的运动在1、2的方面是否经得起检验──会帮助我们更准确地抓住问题的根本。

什么在推动这我们的运动?并不是“属灵运动”策略本身,一个缺乏这样策略和哲理的教会和事工机构照样能够持续地影响人,一个忠实跟随这个策略和哲理的教会和事工机构也很可能无法“运动”起来,或者运动戛然而止。不是操作方法的问题,而是驱动力的问题。

如果我们没有从实质上将失丧者和基督相连,并以圣经的教导来帮助他们成长,我们是不可能得到可以参与一场属灵的运动的人的。将失丧者和基督相连不是带人信主那么简单──更不是带一个人最终走到“决志”这一步;改变生命的门徒造就也不是用材料的进度和参与事工的程度来衡量的。你会发现这两点才是一切事工或者属灵运动的核心(当然,教会更多是透过牧养,而不是门徒造就来达成信徒生命的改变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没有因着神的真理和恩典而改变,就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属灵上的成长,那么即使他/她无论怎么会做事情,或者在那些让一个基督徒看起来像基督徒的“规条”上面做得不错,他/她不是属灵的倍增者,建立属灵的运动。所以,我们可以说,1、2限定了3、4的性质,1、2才是我们总是要考察和评估的重点。我们不只是要看参与在我们的事工中的人在怎么教导,怎么造就,更要看他们教导和造就的是什么;不只是要关注方法,更要关注内容。

所以,我们的信心并非是对“运动”这个哲理本身的信心,而是对神将人的心意夺回的能力和恩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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